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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而泰: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5-22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年6月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7
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6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31日。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
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7、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1年5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
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的议案》;

   (3)《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铖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5)《关于分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有利
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7)《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8)《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9)《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分拆所属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10)《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说明的议案》;

   (11)《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
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上述议案(1)-(1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         √
 1.00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
 2.00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议案》;
           《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铖        √
 3.00      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         √
 4.00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
           干规定>的议案》;
           《关于分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
 5.00
           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         √
 7.00
           案》;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
 8.00
           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分拆所属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       √
 9.00
           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
 10.00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说明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         √
 11.00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
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
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

    4、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
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
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
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1年6月1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
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6号
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
518057,信函请注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公司邮箱地址为:het@szhittech.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
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联系传真:(0755)26727137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2;投票简称:和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2021 年 6 月 7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7 日 9:15-15:00(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         (下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
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
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
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序号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同     反       弃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
1.00     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            √
2.00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议案》;
         《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           √
3.00     属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
4.00     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
         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关于分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            √
5.00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
         权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            √
7.00
         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履行法定程序的               √
 8.00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的议案》;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分拆所属子公司             √
 9.00
        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              √
10.00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
        标准说明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浙江铖               √
11.00   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有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

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

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

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