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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欣丝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9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止2022年6月30日,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
币15,0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2%,除此之外没有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的担保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
司制定了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风险可控。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发
[2003]56号、证监发 [2005]120号文件等规定,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
[2003]56)号文的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规模较小且价格公允,不存
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管理
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审核,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公司2022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
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独立董事:沈凯军、费锦红、翁胜斌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