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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东传动: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4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许

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阅,

现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董建平




王莉婷




戴   华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