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8-04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齐翔腾达,证券代码:002408)自 2018 年 6 月 19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2、目前该交易正处于初步筹划阶段,公司对目标公司尚需进行进一步尽职 调查,具体交易金额及该项交易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交 易存在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停牌的基本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收购菏泽华立新材料有 限公司股权、发行股份及现金收购上海闵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00%股权。该事 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齐翔腾达,证券代码:002408)已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 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1)。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2018 年 7 月 3 日、2018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2018-033、 2018-0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相关工作,与交易对手方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并全面开展 尽职调查等工作。公司原预计在 2018 年 7 月 1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 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7 月 19 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 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二、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收购菏泽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51-100%股权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菏泽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595232467W 法定代表人:陈新建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5 月 7 日 主营业务:甲基丙烯酸甲酯 50000 吨/年、甲基丙烯酸 5000 吨/年、a-甲基 丙烯醛 50000 吨/年的生产和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有机玻璃的生产、 销售;货物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 2、交易对手方情况 认缴金额(万 实缴金额(万 占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 元) 元) 比例(%) 1 陈新建 10,373.0769 10,373.0769 51.865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富甲 2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3,600 3,600 18 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鲁菏 3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5,236.9231 5,236.9231 26.1846 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鲁陶 4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790 790 3.95 限合伙) 合计 20,000 20,000 100 3、交易对价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预计金额 10-15 亿元,最终收购价格以经各方认可的评估机构评估 的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确定。 4、业绩协议及业绩补偿 交易对手方就菏泽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实 现的净利润实现情况作出相关承诺。 在业绩补偿期内若菏泽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 业绩的情形下,交易对手方同意对公司进行补偿。 (二)发行股份及现金收购上海闵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00%股权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闵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9090071557A 法定代表人:赵大海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15 日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钢材、五金交电、矿产品(除专项)、木材及 制品、陶瓷制品、卫生洁具、机电设备、电线电缆、船舶设备及配件、实验室设 备(除专控)、灯具灯饰、服装服饰、工艺礼品批兼零;商务信息咨询;建筑装 饰、装修工程;建筑设计与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交易对手方情况 上海闵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股东赵大海、广州琅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分别持 有 5%和 95%股权。 (1)股东名称:赵大海 身份证号码:15232619******0675 住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2)股东名称:广州琅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永福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黄河北路 3、标的股权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交易对手方持有的上海闵悦有色金 属有限公司 100%股权,具体以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约定的条款为准。 4、意向价格 本次交易预计金额 10-12 亿元,最终收购价格以经各方认可的评估机构评估 的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确定。 5、收购安排 投资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对上海闵悦有色金属有限公 司的资产、业务、财务、合规性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最终收购安排根据对上海 闵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结果协商确定。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信息,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 易日(即 2018 年 6 月 15 日)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1、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比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总持有数量 (%) 1 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02) 929,201,740 52.34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托 基金、理财产品等 2 -齐翔腾达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 53,847,299 3.03 (06) 托计划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 基金、理财产品等 3 42,780,000 2.41 托恒利丰 187 号单一资金信托 (06) 4 车成聚 境内自然人(03) 41,396,689 2.33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 基金、理财产品等 5 25,170,000 1.42 托渤惠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06)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02) 17,903,517 1.01 7 魏杰 境内自然人(03) 15,094,566 0.85 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01) 14,901,040 0.84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04) 11,273,231 0.64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 基金、理财产品等 10 投鑫鑫向荣 32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11,264,023 0.63 (06) 托计划 2、前十名无限售股东名册 持有比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总持有数量 (%) 1 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02) 929,201,740 52.34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托 基金、理财产品等 2 -齐翔腾达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 53,847,299 3.03 (06) 托计划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 基金、理财产品等 3 42,780,000 2.41 托恒利丰 187 号单一资金信托 (06)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 基金、理财产品等 4 25,170,000 1.42 托渤惠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06)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02) 17,903,517 1.01 6 魏杰 境内自然人(03) 15,094,566 0.85 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01) 14,901,040 0.84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04) 11,273,231 0.64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 基金、理财产品等 9 投鑫鑫向荣 32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11,264,023 0.63 (06) 托计划 10 车成聚 境内自然人(03) 10,349,172 0.62 四、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与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根据与交易对手 方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积极推进本次收购进程。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对 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中。公司自停牌 之日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 报,报送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并根据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情 况公告,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审计与评 估等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及细节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本次交 易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预计无法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 性,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披露信息,避免造成公司股价的异常波 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证券代码:002408)自 2018 年 7 月 19 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 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如公司预计未能在首次停牌 2 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 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之后向深交所申请继续停牌。 五、继续停牌期间安排及承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 促相关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 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复牌。 公司本次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即公司在 2018 年 8 月 18 日前披露符合《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 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 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交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8 月 18 日开市时起 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公司承诺 自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公司承诺自终止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事项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各 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交易方案尚需经交易各方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尚存在较大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 公告。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