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8-07-21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8-043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管理部关于公司开展 2018 年
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564 号),公
司对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确认,就问题逐一回复如
下:
问题 1、请严格对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版)》
的相关规定,结合投资目的、投资品种和该交易与你公司主营业务的
相关性,认真自查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否属于风险投资,并说
明你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否合规;
回复: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是利用闲置自有外汇资金,
仅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匹配的货币掉期业务,有利于降低汇兑风
险,提升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开展的货币掉期业务不属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7.1.1 之规定的风
险投资,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二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之 7.2.6 规定的外汇、利率等金融产品
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此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同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制度,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对金融衍生品的业务范围、审批流程、
风险控制、内部审计等进行了明确。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严
格遵照《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选择结构简单,
风险可控,流通性强的品种。交易过程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二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以下规
定:
1、货币掉期业务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
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
2、公司开展的货币掉期业务,只在场内市场进行,不在场外市
场进行;
3、公司开展的货币掉期业务选择与公司业务相匹配的外汇种类,
不进行汇率风险大、流通性差币种的货币掉期业务;
4、公司具有与开展货币掉期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募
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货币掉期业务。公司严格控制货币掉期业务
的资金规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问题 2、请对上述事项的信息披露及所履行的审议程序进行全面
自查,详细说明你公司的信息披露与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并请按
照规则要求补充披露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总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以及具体风险控
制措施;
回复:公司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单次金额不超过 5,000 万
美元,约 33,363 万人民币(参照 2018 年 7 月 16 日中美元兑换汇率,
6.6726),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664,644.54 万元的 5.02%。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二节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之 7.2.6 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
务。
对公司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补充披露如下:
投资金额:单笔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投资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30%(即 199,393.3 万元人民币)
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审批权限: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
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
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
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货币互换交易流程:
1、财务处负责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具体操作,通过对标的基础资
产的价格变动趋势进行研究和分析,通过对拟进行衍生品工具套期保
值的基础资产进行分析,根据向金融机构咨询报价,提出开展或终止
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建议,并形成操作方案。
2、财务总监审核财务处提交的交易方案并评估风险。
3、财务总监向总经理汇报并履行审批程序,审批内容至少应包
括交易金额、交易期限、银行报价以及业务品种等内容。
4、财务处根据经过审批后的交易安排,向金融机构提交金融衍
生品业务申请书,金融机构根据公司申请,确定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最
终交易价格,报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最终
交易价格不得偏离公司审批价格合理浮动范围。
5、财务处应对每笔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
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
的发生。
6、审计处应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风险控制措施:
1、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处应根据与金融机
构签署的金融衍生品协议中约定的标的资产金额及交割期间,及时与
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2、当标的资产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处应及时进行分析,
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总经理,及时做出判断并下达操作指令。
3、当金融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的,导致
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超过 100 万人民币时,财务处应及时提交分
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上报总经理,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审计处
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立即商讨应对措施,做出决策。
4、财务处应每月出具正在执行的金融衍生品风险分析报告,并
报送总经理及审计处。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风
险评估结果、本期金融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
容。
业务管理:
(一)财务处
公司财务处是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管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提供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资料;
2、负责识别、度量风险敞口,在与各子公司充分沟通后,拟定
衍生品交易操作方案;
3、协调和组织执行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公司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和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4、协助各子公司选择交易对手,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总协议,
统一控制授信额度;
5、定期提交风险分析报告,并就紧急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6、负责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研究,金融信息的收集
与报告;
7、负责指导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执行;
8、负责制定相应的公司会计政策,确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计量
方法及核算标准。
(二)审计处
公司审计处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及
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检查。
(三)董事会办公室
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信息披露部门,负责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履
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并实施必要的
信息披露。
(四)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如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需依照公司《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
的权限和交易计划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包括:
1、提供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基础数据,包括原始财务数据和风险
敞口的动态信息。各子公司必须与公司财务处及时、准确地汇报相关
数据信息。
2、各子公司针对财务预算和经营目标,根据公司经营方案,确
定合理的成本区间。各子公司提请公司财务处审批通过后拟定金融衍
生品交易操作方案,向总经理汇报并履行审批程序。各子公司应严格
执行交易结算及交易的后台处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
室及时准确地上报涉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披露的相关信息资料。
信息隔离措施:
1、参与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
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
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关的信息。
2、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
独立,并由公司审计处负责监督。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