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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克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19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及2020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也
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88号,江苏雅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265,433,121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7.347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
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30,330,7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763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5,102,3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5839%。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15,239,703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3.29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670,2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441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8,569,5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1.8515%。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逐
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情况: 同意 265,431,621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9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35,100,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情况: 同意 265,431,621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9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35,100,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 情况: 同意 265,431,621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9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35,100,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2,643,145.28 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7,772,591.39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69,372,096.31 元,加上追溯
调 整 上 年 未 分 配 利 润 12,749,001.53 元   , 减 去 2018 年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41,656,815.27 元,2019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825,334,836.46           元。
    公司拟以最新总股本 462,583,50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0.65 元(含税),共计 30,085,477.7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总表决 情况: 同意 265,431,621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9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35,100,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238,2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02%%;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情况: 同意 265,431,621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994%;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35,100,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
供互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 情况: 同意 264,581,121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6790%;反对 85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34,669,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79%;反对 43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87,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4093%;反对 8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90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

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 情况: 同意 265,292,221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469%;反对 14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34,961,4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86%;反对 14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98,8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0754%;反对 14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46%;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总表决 情况: 同意 265,430,821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9.9991%;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35,100,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4%;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237,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849%;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强先生、蒋益春先生、杨征帆

先生、岳大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1) 选举沈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65,430,82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37,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沈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65,430,82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37,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沈锡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65,430,82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37,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蒋益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65,430,82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37,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
   表决结果:通过。
   (5)选举杨征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65,430,82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37,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
   表决结果:通过。
   (6)选举岳大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65,430,92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37,5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6%。
   表决结果:通过。
   10、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黄培明女士、陈强先生、戚啸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1)选举黄培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65,430,82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37,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陈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65,430,82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37,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戚啸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65,430,92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37,5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6%。

   表决结果:通过。
   1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秦建军先生、卞红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秦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65,430,82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37,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

   表决结果:通过。
    (2) 选举卞红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65,430,82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37,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65,430,82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1%;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35,100,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4%;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37,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9%;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林琳、耿晨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