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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安必康: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1-05-11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47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更好的促进后续的经营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延
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总裁谷晓嘉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1
年5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
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董事会会议决议结果,
决定聘任骆书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对董事会负责;
聘任李琼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均至第
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事务代表李琼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6951472
    传真:0755-86951514
    邮箱:002411@biconya.com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骆书鼎先生及李琼女士个人简历

    骆书鼎,男,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经理、河南有线电视网路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财务负责人、河南奕
铭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5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骆书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骆书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
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骆
书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琼,女,198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北
工业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4 月就职于任子行网络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2018 年 4 月入职公司证券事务部,历任证券事务经
理、投资者关系总监,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琼女士已于 2017 年 11 月参加
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