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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安必康: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2021-06-16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61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基本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收到控
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出具
的告知函,新沂必康于2021年6月9日收到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1)苏0381破申8号。2021年6月8日,延安市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鼎源投资”)以新沂必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申请对新沂必康进行重整。
新沂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裁定:不予受理鼎源投资对新沂必康提出的重整
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二、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出具的告知函,新沂必康于
2021年6月15日收到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陕06破
申2号。2021年6月11日,鼎源投资以新沂必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
偿能力为由,向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新沂必康进行重整。陕西省延
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裁定如下:受理延安市鼎源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对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止2021年6月11日,新沂必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472,030,238股, 持
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0.81%;新沂必康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股票数
量为470,412,91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
30.70%;新沂必康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股票数量为472,030,238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81%。
    2、法院裁定受理新沂必康重整,新沂必康能否重整成功和重整方案存在不
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新沂必康如果成功实施重整,将有利
于改善控股股东资产负债结构,新沂必康如果引入战略投资者,也有利于公司稳
定健康发展;
    3、法院裁定受理新沂必康重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新沂必康已于2021年6月15日向法院提交《关于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
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书》,申请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如果该
项申请获得法院许可,公司的控制权在新沂必康重整期间将不会发生变化;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
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因此,法
院裁定受理新沂必康重整后,涉及新沂必康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对新沂必康包
括持有公司股票在内的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涉及新沂必康持有公司股票的
拍卖和平仓应当中止;
    6、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新沂必康出具的《告知函》;
    2、《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陕06破申2号;
    3、新沂必康提交的《关于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
书》。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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