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防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4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在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前预先提交的关于公司2019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上述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的相关资料,经过与公司沟通
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其交易内容和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该关联交易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
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黄 辉
刘雪琴
刘 捷
龚国伟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