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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科防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20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作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现有高级

管理人员,并保持其任职不变,具体为:聘任刘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升

先生、高立宁先生、韩周安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高立宁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

任高立宁先生为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七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查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董事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

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该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刘   捷




   龚国伟




   关   峻



                                             2021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