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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康威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06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06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
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
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
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为独立董事;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自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的提名,公司董事会
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陈宗年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1.2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屈力扬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1.3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王秋潮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1.4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胡扬忠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1.5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邬伟琪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2、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1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吴晓波先生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
    2.2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胡瑞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
    2.3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李树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
    2.4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管清友先生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自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之日起,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年
30 万元人民币(含税)。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6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宗年先生,1965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深圳高科润电
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海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海康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以下简称
五十二所)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现任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
司董事长。
    陈宗年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宗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宗年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宗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屈力扬先生,1964 年出生,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五十二
所研究室主任、副所长、党委书记兼副所长、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
新委员会主任、本公司董事。
    屈力扬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目前,屈力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750 股。屈力扬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屈力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秋潮先生,1951 年出生,法律研究生。历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主任、
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现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荣誉合伙
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深圳国际
仲裁中心仲裁员。
    王秋潮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目前,王秋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000 股。王秋潮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秋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扬忠先生,1965 年出生,工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9 年 6 月
至 2001 年 12 月,任五十二所工程师;2002 年 1 月起,任海康威视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胡扬忠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目前,胡扬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5,246,477 股。胡扬忠先生是公司股
东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和新疆普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扬忠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邬伟琪先生,1964 年出生,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6 年 7 月至 2001
年 12 月,历任五十二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2001 年 11
月加入海康威视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
事、常务副总经理。
    邬伟琪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目前,邬伟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631,089 股。邬伟琪先生是公司股东
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和新疆普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邬
伟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吴晓波先生,1960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 年 2 月
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国家林业部节能办公室、浙江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1992
年 7 月加入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历任常务副院长、院长。现任浙江大学社会科学
学部主任、浙江大学“创新管理与持续竞争力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主任、浙江大学-剑桥大学“全球化制造与创新管理联合研究中心”中方主任、
睿华创新管理研究所联席所长。
    吴晓波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吴晓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晓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晓波
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吴晓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瑞敏先生,1964 年出生,工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珞珈杰出
学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IEEE(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高级会员,
中国通信学会会士,中国计算机学会杰出会员。历任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国家多媒体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多媒体网络通信工程湖北省重点
实验室主任,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首任执行院长,计算机学院院长。2010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担任海康威视第一任研究院院长。现任武汉大学教授。
    胡瑞敏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胡瑞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胡瑞敏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瑞敏
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胡瑞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树华先生, 1971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
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
(主持工作)、财务预算管理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委员兼首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现任深圳东方富海投
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国家
会计学院(厦门)、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清华大学 PE
教授和硕士生导师。
    李树华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树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树华
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李树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管清友先生,1977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青年经济学家。历任民生证券原
副总裁、研究院院长;现任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首席经济学家,中国民营经济
研究会副会长,海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关村股权投资协会和广东创业投资协
会首席经济学家。
    管清友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管清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管清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管清友
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管清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