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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施德: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16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9-037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19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在 2019
年 5 月 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是一致的,
且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39,281,80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5             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949            赣江新区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8*****453              新余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08*****363           新余爱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5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1 号新兴产业园(健兴科技大厦)C 栋 8
楼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赵玲玲

    咨询电话:0755-2151 9976

    传真电话:0755-8389 0101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