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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盛: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俞波)2021-04-2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俞波)


    本人作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2020 年度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
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
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
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2020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
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
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 16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 2019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
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
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和《关于 2020 年度开展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6 月 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子公司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被政府收储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
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出售孙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和《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见》。
    8、2020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事项的独立意
见》、《关于 2021 年度向关联方借款的事项》和《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的独立意见》。
    9、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就银行授信融资事宜追加公司股东保证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0 年度,本人召集主持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四次,听取并审议了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定
义标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9 年年度报
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的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认真尽责的履行了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0 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在会上审议了《关于聘
任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积极履行了作为提名委
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0 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在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上,本人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审议了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研究讨论了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作为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0 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一次。在会上审议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和《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积极履
行了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
委员,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20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要事项的
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审
计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
与审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积极予以解决,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五、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和其它便利条件,通过查阅资
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
书、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解公
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公司的发展战略、内控管理等方面
向管理层提出了许多意见与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发
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本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
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
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姓名:俞波
    电子邮件:Yub1972@live.cn

    2021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
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
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俞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