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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盛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延期的公告2021-08-11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汉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持股 5%以上
股东陈汉康先生计划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至 2021 年 9 月 6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 11,3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汉康
先生已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减持公司股份 6,48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08%。
    近日,公司收到陈汉康先生的通知,在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公
告中既定的减持时间将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大股东减持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鉴于陈汉康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润成”)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期间,
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 4,876,500 股,占公司总部本的 0.4291%,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2),陈汉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润成在最近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
计减持 11,36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99%。基于以上,陈汉康先生预计无
法在原定的减持期限内完成减持行为,拟将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延期,减持时间为
自 2021 年 10 月 11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除减持时间延期外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其
他内容不变。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拟减持   占总股本                                    减持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姓名       股份数     比例                                      方式
                                 首次公开   自 2021 年 10 月 11   集中竞   减持时市
 陈汉康   4,877,500    0.4292%
                                 发行股份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价方式     场价格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汉康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其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1、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承诺,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汉康先生对上述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
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1、陈汉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润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
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陈汉康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延期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