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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5-2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提交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向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向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麦堪成             白华            张孝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