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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昌: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22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下午2: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至

2020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

路29号毅昌创意产业园中央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1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海涛女士

    6、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召开会议的补充

通知刊登在 2020 年 5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 9 名,代表股份数

156,195,0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951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数

156,022,3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908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数 172,7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数的 0.043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周鹏程律师、丁超俊律师列席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56,045,006 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9040%;反对票为 150,000 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0.0960% ;

弃权 0 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56,045,006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9040%;反对票为150,0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960% ;

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56,045,006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9040%;反对票为150,0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960% ;

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56,045,006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9040%;反对票为150,0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960% ;

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56,045,006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9040%;反对票为150,0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960% ;

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

                               3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为 39,469,3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股份总数的 99.6214% ;反对票为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0.378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1,936,106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33.2508%;反对票为150,0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960% ;

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为 39,469,3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股份总数的 99.6214% ;反对票为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0.378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56,045,006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4
99.9040%;反对票为150,0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960% ;

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为 39,469,3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表决股份总数的 99.6214% ;反对票为 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0.378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56,045,006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9040%;反对票为150,0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960% ;

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56,045,006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9040%;反对票为150,0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960% ;

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56,045,006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

99.9040%;反对票为150,0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960% ;

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

                              5
    上述1、3、4、5、6、7、8、9项议案已由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由2020年4月23日召

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由2020年3月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黄永新律师、周鹏程律

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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