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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昌: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0-07-17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 毅昌      公告编号:2020-03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 2017 年度、201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详见 2019 年 4 月 27

日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

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 年年度

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 3-00298 号),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13.8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0,187.56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1 条的规定:“上

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

本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

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综上,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

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中触及其他

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1

条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三、可能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

    经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1,481.40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13.8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996.3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50,187.56 万元。鉴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净资产总额

较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

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可能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需

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