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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2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的《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根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的推荐,并经本公司董

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资格审查,提名宁红涛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我们认为,为进一步发挥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提名宁红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二、我们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三、根据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四、董事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上述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阮锋             沈肇章               张孝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