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毅昌: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3-05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 毅昌 公告编号:2021-00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 日下午在公司二期 303 会议室
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刘娟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大信审字[2021]第
3-1000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达 3,063,213,119.75 元,同比减少 12.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65,845,435.23 元,同比减少 50.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5,851,160.52 元,同比增加 127.59%。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20 年全年实现
净利润 -68,476,505.3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82,266,457.82 元,扣
除本年度已分配利润 0 元,提取盈余公积 0 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450,742,963.17 元。
鉴于公司现金流量及账面资金尚不充裕,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有
效发展,兼顾公司股东未来利益, 2021 年公司将计划扩大产业战略
布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产品技术创新等战略工作尚需大量资
金支持。故拟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
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
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 2021 年度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与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 2021 年度与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与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 2021 年度与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并与大信友好协商,公司拟续聘大信为我
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对我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
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
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监事会认为:1、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2、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 2020 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
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在 2020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
司提供如下担保:
1、对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毅昌”)担保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2、对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恒佳”)担保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3、对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设计谷”)担保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4、对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毅昌”)担保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5、对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毅昌”)担保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6、对青岛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设计谷”)担保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
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
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
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