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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伦药业: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4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8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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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张涛                    独立董事                出差                      张腾文


       公司负责人刘革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德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黄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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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92,650,277.00           1,940,287,290.00                        -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5,906,729.00             227,925,878.00                        -9.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93,191,271.00             214,690,729.00                       -10.0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1,723,002.00              75,302,437.00                       -18.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2                      -9.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2                      -9.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0%                     2.31%                         -0.4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1,541,134,693.00          21,202,835,316.00                        1.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936,296,449.00          10,739,478,348.00                        1.8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0,874.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059,087.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795,384.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0,736.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73,71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33,693.00

合计                                                                    12,715,458.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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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8,93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革新                   境内自然人             26.12%        188,039,540           185,811,840     质押       126,800,000

潘慧                     境内自然人             10.57%         76,090,473            76,029,975     质押        75,000,000

刘绥华                   境内自然人              7.55%         54,334,665            54,334,665     质押        45,000,000

程志鹏                   境内自然人              5.29%         38,077,065            28,557,799     质押        19,500,000

尹凤刚                   境内自然人              1.58%         11,404,260                           质押         6,500,000

刘亚光                   境内自然人              1.58%         11,404,260

刘卫华                   境内自然人              1.58%         11,404,260            11,404,260     质押         1,110,000

薛维刚                   境内自然人              1.58%         11,404,260             5,702,130     质押         8,725,000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4%         11,103,308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
                         其他                    1.25%          9,007,418
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尹凤刚                                                                 11,404,260     人民币普通股              11,404,260

刘亚光                                                                 11,404,260     人民币普通股              11,404,260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11,103,308     人民币普通股              11,103,308

程志鹏                                                                  9,519,266     人民币普通股               9,519,266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007,418     人民币普通股               9,007,418

刘亚蜀                                                                  8,629,260     人民币普通股               8,629,260

潘渠                                                                    7,603,470     人民币普通股               7,603,470

魏兵                                                                    5,931,887     人民币普通股               5,931,887

薛维刚                                                                  5,702,130     人民币普通股               5,702,130

刘自伟                                                                  5,100,007     人民币普通股               5,100,007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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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股东中刘绥华为刘革新之兄,刘亚蜀为刘革新之妹,尹凤刚为刘革新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之妹夫,刘亚光为刘革新之妹,刘卫华为刘革新之弟,潘渠为潘慧之兄,
                                           不存在一致行动。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无
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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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科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科目名称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开发支出                            177,994,929.00         132,527,870.00              34.31%     研发项目投入增加
  应付票据                              1,350,142.00                                   -69.35%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
                                                                4,404,641.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00                                  100.00%        重分类长期借款
                                                              5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2,579,951,590.00          1,488,682,001.00             73.30%      重分类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1,796,239,426.00          2,884,521,311.00           -37.73%       重分类应付债券


合并利润表科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科目名称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财务费用                                              48,574,025.00           45.12% 财务融资净额增加致银行利息增长
                             70,489,507.00                                                及坚戈贬值导致的汇兑损失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16216.74%         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冲回
                               -855,799.00                  5,310.00
 投资收益                                                                      -44.50%            联营企业利润减少
                                610,638.00              1,100,225.00
 营业外支出                                                                    -84.68%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559,750.00              3,654,753.00
少数股东损益                  -2,707,432.00                                -353.98%           非全资子公司利润减少
                                                        1,066,003.00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存在如下已作临时公告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科伦药业因合同纠纷于 2013 年 2 月 16 日向成都市武侯区人                              《关于公司与成都珈胜能源有限公司之
民法院起诉成都珈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珈胜”),                             间投资合同纠纷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请求法院判令:确认科伦药业与成都珈胜于 2010 年 9 月 21                               (公告编号:2015-018),公司指定的信息
                                                               2015 年 03 月 25 日
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已依法解除;后由                                 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成都中院”)与后述第二项“停止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违约案件”予以合并审理。2014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成都中                             网(http://www.cninfo.com.cn/)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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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判决确认科伦药业与成都珈胜于 2010
年 9 月 21 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于 2011
年 4 月 12 日依法解除;2015 年 3 月 24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
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终审判决变更为《投资协议书》
和《补充协议》于 2011 年 4 月 13 日依法解除。

成都珈胜因合同纠纷于 2013 年 3 月 5 日向成都中院起诉,请
                                                                               《关于公司与成都珈胜能源有限公司之
求法院判令:1)立即终止合作投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
                                                                               间投资合同纠纷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司,停止其在该公司的一切经营、生产活动;2)判令科伦药
                                                                               (公告编号:2015-018),公司指定的信息
业赔偿成都珈胜损失共计人民币 5,000 万元。2014 年 4 月 29 2015 年 03 月 25 日
                                                                               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判决驳回成都珈胜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全部诉讼请求;2015 年 3 月 24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
                                                                               网(http://www.cninfo.com.cn/)
院作出的终审判决,终审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刘革新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
                                    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
                                    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
                                    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                   承诺出具日至
                                    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                    以下时间的较
                                    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公司产品相同或相似或                  早者:1)刘革
                     公司控股股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可以取代公司产品的产品;如果公司认为刘革新 2008 年 09 新不再直接或
                     东、实际控制                                                                                   严格履行
资时所作承诺                        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了对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         月 09 日   间接控制公司;
                     人刘革新
                                    的业务,刘革新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                  2)公司股份终
                                    资产或股权转让给公司;如果刘革新将来可能存                  止在深圳证券
                                    在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                    交易所上市。
                                    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
                                    会按公司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
                                    公司,公司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控股股     自 2013 年 6 月 3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东、实际控制 他人管理本人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2013 年 06 自 2013 年 6 月 3
                     人刘革新先     购该部份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                                      严格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月 03 日   日起 36 个月
                     生和股东潘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相应
所作承诺
                     慧女士         变动的事项,锁定股份数量则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与成都珈胜之间存在三宗诉讼,本着充 2014 年 01 自承诺日起至
                     刘革新                                                                                         严格履行
                                    分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刘 月 24 日         事项完成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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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革新于 2014 年 1 月作出承诺:若该等案件判决
                                 科伦药业支付任何赔偿金、违约金或承担其他直
                                 接财产责任,则在科伦药业承担相关责任后由公
                                 司实际控制人予以足额补偿。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5.00%     至                          0.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45,635    至                          53,688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688
(万元)

                                             预计上半年公司输液和非输液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同期持续增长,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原因是:1、塑瓶输液价格下降致毛利
                                             率降低;2、2015 年上半年度, 鉴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伊犁川宁”)二期项目的建设正积极推进,为做好两期项目关键设施的对接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并加快二期环保项目的建设进度,伊犁川宁自 2015 年 1 月下旬起进行了阶
                                             段性停产及限产,由此导致伊犁川宁项目暂时性经营亏损增大;3、融资净
                                             额增加致借款利息增长及子公司汇兑损失增加;4、科伦 KAZ 药业有限责
                                             任公司于 2014 年下半年建设完工并投产,哈萨克斯坦药品招标二季度仍在
                                             进行中,由于招标完成前产销量较低致其亏损增加。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6月4日,公司子公司科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伦国际”) 以每股2.75港元从第
三方收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利君国际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国际”)
145,300,000普通股,共计支出港币399,575,000元,折合人民币313,891,129元。2015年3月31日,科伦国
际持有的利君国际股份按照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结算所发布的实时股价计算的公允价值折合人
民币390,157,395元。


                                                                                                                    8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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