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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伦药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11-12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9-106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于2019
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宁生物”)银行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务品种包含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其日常经营需求,川宁生物于2019年11月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伊犁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中国银行伊犁分行向川宁生物提供人民币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借款期限为12个月。

    川宁生物将根据公司需要合理安排提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借款凭证为准。同
时,公司与中国银行伊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针对川宁生物上述贷款事项,
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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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证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人民币1亿元

    (六)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
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七)保证期间:以《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含本
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3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0.77%。上述担保事项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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