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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伦药业: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18科伦02”2020年付息公告2020-10-20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0-096
债券代码:112779              债券简称:18 科伦 02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18 科伦 02”2020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二期)(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10 月 23 日,凡在 2020 年 10 月 23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0 年 10 月 23 日卖出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发行的四川科
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
下简称 “18 科伦 02”、“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12779)至 2020 年 10 月 25
日将期满一年。根据公司“18 科伦 02”《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和《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18 科伦 02。

    3、债券代码:11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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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发行总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附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5.45%。

    7、债券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10 月 25 日。

    8、债券付息日: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0 月 25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若投资者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9 年
至 2020 年每年的 10 月 25 日。若投资者在第 4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0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信用评级情况: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0、上市时间、地点和发行价:2018 年 11 月 1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

    11、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45%。每手面值 1,000 元,
每张面值 100 元,每 10 张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 54.50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43.60
元;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
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公司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54.50 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及付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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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债权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23 日

    2、付息日:2020 年 10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即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0 年 10 月 26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10 月 23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界
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
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
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征收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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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 36 号

邮编:610071

联系人:冯昊、黄新

咨询电话:028-82860678

传真:028-86132515

八、相关机构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联系人:李振东、杜碧莹

联系电话:021-61118867

传真:021-61118973

2、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人:赖兴文

电话:0755-21899321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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