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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百灵: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的公告(一)2021-06-09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21-065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鉴于药物研发的复杂性、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各阶段研究均具有

风险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的“糖宁通络片”将由兰溪瑞康医院有限公司作为主体

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办理《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批

件》和《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存在不能通过相关审批的

可能性风险;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

方”)于 2021 年 6 月 8 日与兰溪瑞康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

方”)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拟共同参与医疗机构制剂“糖宁通络片”项目的研究和开发,

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双赢的原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

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达成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以上合同的签署不需
要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兰溪瑞康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8DKUT1U

    法定代表人:郭跃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住所:浙江省兰溪市丹溪大道 1777 号

    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

心血管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

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 /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

业;计划生育专业 /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肿瘤科/急诊

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 线诊断专业;CT

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

诊断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

    兰溪瑞康医院创建于 2014 年 10 月,是一家参照二级综合性医疗

机构设置的民营医院,隶属于上海九悦医疗集团。为兰溪市农保、医

保、工伤保险定点单位,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金华

市人民医院的协作单位、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合作医院,荣

获 2019 届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全国社会办医单体医院 500 强。
    兰溪瑞康医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研发目标:甲乙双方按《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局令第 20 号)的要求共同开发“糖宁通络片”,申请《浙江
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获得《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
后,依据浙江省对医院制剂的管理制度,在甲方配制和使用。

    2、技术内容:

    (1)乙方派出技术人员在甲方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场所生产出三
批样品并检验合格,组织提供该产品申报资料和原始记录资料,由甲
方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批
件》;

    (2)获得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研究批件后,由甲方按《医
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 20 号)的要求组织开
展相应的临床研究,临床研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上述临床研究结束后,如临床疗效确切,则甲方根据临床
研究结果,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
批件》,申请本批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获得《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后,由乙方负责提
供“糖宁通络片”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生产所需的材料,甲方
负责“糖宁通络片”在本医疗机构内的配制与使用。

    (5)该项目按以上阶段目标依次执行,如阶段目标无法达成时,
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3、技术方法和路线: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 20 号)的相关要求及相关指南要
求进行。

    第二条   合作双方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办理《浙江省医疗机构
制剂临床研究批件》和《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

    (2)医疗机构制剂文号归甲方所有,甲方对该医疗机构制剂享
有完全的处置权;

    (3)获得注册批件后,甲方负责医疗机构制剂“糖宁通络片”
的配制和使用;

    (4)甲方拥有该品种在浙江省内申请医疗机构制剂和调剂使用
的权利。

    (5)甲方负责医院制剂注册申报和生产/委托生产中的全部费
用。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批件申报所需的研究资料
和相关经费,授权甲方无偿使用糖宁通络片相关知识产权;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申报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批件研究资
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承担相应所有责任;

    (3)承担申报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所需技术支持工作。获得
临床研究批件后,开展临床研究所涉及提供药品和技术支持事宜,具
体事宜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派技术人员到甲方生
产现场指导甲方制备糖宁通络片样品和三批申报生产样品。

    (5)负责向甲方提供制剂配制所需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
生产所需的材料,所提供各类材料的总成本须在一个经双方书面认同
的合理范围内。

    (6)制剂申报成功后,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在浙江省内调剂使
用工作,具体事项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双方确定:

    1、乙方提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生产所需的材料必须符
合法定质量标准。直接接触制剂的包装材料必须从持有药品包装注册
证的企业购入符合药用标准,乙方按其法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
交付甲方,同时提交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检验
报告书、发票复印件等。

    2、获得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后,甲方负责浙江省医保品种的
申报工作。

    3、乙方需提供糖宁通络片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成本、加工制造
成本和检验费用等数据,以供甲方进行成本核算。

    4、乙方提供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生产所需的材料给甲方,
甲方配制为成品,在成品销售完成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相应发票
支付乙方原辅料、包装材料等生产所需材料的费用。

    第四条   乙方应确保本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
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本项目技术侵权,由乙方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并为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应理解糖宁通络片目前在研究开
发中存在的风险,如在临床研究中发生的与研究相关的不良事件,甲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受试者的安全。

    第六条   合作双方确定,研究开发和申报所需经费由乙方承担。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糖宁通络”是公司基于贵州苗药开发的医疗机构制剂,已按《医
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 20 号)的要求,完成
临床前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成药性,已经获得贵州省、湖南省、内
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正在中国
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广东省中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云
南省中医医院申报医疗机构制剂,目前已在贵州省内调剂至包括 6 家
三甲医院在内的 20 多家医院使用。经过临床实践和观察证实,“糖
宁通络”对Ⅱ型糖尿病患者具有良好的疗效。
    本次公司与兰溪瑞康医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进一步扩大“糖
宁通络”适用的医疗机构范围,有利于“糖宁通络”在浙江的宣传、
学术、推广工作,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
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的战略布局起到积极作用。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