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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尤夫: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2019-02-26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 尤夫          公告编号:2019-02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相关诉讼
文件,现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受理法院: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8)湘 03 民初 340 号;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1: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 2: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起因
    原告主张: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二被告向原告多次采购三元材料、镍钴
锰酸锂。2018 年 3 月 20 日原告与被告 1、被告 2 签订了《购销合同》,对产品的
规格、价格、质量、供货周期、运输、验收、违约责任等均进行了约定。原告与
被告 1 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5 月 24 日签订了两份《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
公司订货单》,原告按期履行了送货义务,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截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尚欠原告货款人民币 48,511,775 元。为此,原告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 1、被告 2 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48,511,775 元,以及自
2018 年 5 月 25 日起支付至实际支付日的违约金。
   (2)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
裁事项,公司在取得其他诉讼、仲裁相关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
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近期,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的销售订单逐步复苏,生产经营逐渐恢
复正常。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 49 起,涉及金
额合计 298,670.80 万元。其中 25 起,原告、申请人已撤回起诉、仲裁请求,涉
及金额 135,817.78 万元;3 起已调解,涉及金额 17,086.84 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