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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尤夫: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 尤夫           公告编号:2019-04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杨梅方
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
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了公司
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阶段,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投
资者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上一年度各项财务
报告和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整改目标已基本达成,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其他
的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带有解释性说明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解
释性说明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
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
关工作的开展,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