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03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并详细了
解了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对本次担保事项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本
次为子公司济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子公司项目的融资需
求,有利于子公司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和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利
益。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本页为《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程惠芳:
郭 斌:
刘 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