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杭氧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发生。
    2、本次会议中的提案4、提案5、提案6、提案9、提案10及提案11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二、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在2021年3月31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已进行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下午14:3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明先生;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综合
楼A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
时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40,088,290股,占
公司总股本964,603,777股的66.357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528,709,046股,占公司总股本964,603,777股的54.8110%;参与网络投票的
股东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1,379,244股,占公司总股本964,603,777股的11.546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股42,434,139股,占公司总股本964,603,777股的4.399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8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8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8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8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2,434,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5,127,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9%;反对 30,07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弃权 176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2,227,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132%;反对 30,0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9%;
弃权 176,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68,8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0%;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2,414,7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43%;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40,088,2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8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8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2,434,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8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2,434,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08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2,434,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5,414,0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98%%;反对
4,497,6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7%;弃权 1765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

    六、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 2020 年度述职,述职报告全文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已进行披露,供投资者查询。

    七、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
为:杭氧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