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9-05-06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陈思
思女士拟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梁丽
芬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梁丽芬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
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梁丽芬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
邮政编码:510627
电话:020-85189003
传真:020-85189000
电子邮箱:002431@palm-la.com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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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梁丽芬:女,中国国籍,1987 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已取得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曾任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13 年 3 月
入职公司,现任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上海云垚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宁波一桐贝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梁丽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在上市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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