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晓林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78,870,9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0291%。其中,现场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78,769,224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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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02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01,7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共计 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709,6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77%。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607,9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0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 101,7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68%。
3、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对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 决结果为: 同意 178,828,937 股 ,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65%;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67,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4.0820%;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18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郭栋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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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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