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0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通知”),通
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通知的要求编
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按照规定的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二)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变更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应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二)利润表
1、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项
目;
2、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项
目;
3、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填列)” 项
目(反应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
或损失)。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
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从2019年4月30日开始按照财(财会[2019]6号)的要求
编制 2019 年半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通知的相关
规定进行的修订,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具体要求,对会计
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财务报表格式修订通知而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