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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07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 月 2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0 年 1 月 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
董事 11 人,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潘晓林董事长主持,经与会
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0 年 6 月 27 日届满,现由于公司经营管理需
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
    1、提名秦建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潘晓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汪耿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侯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名汤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提名王海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提名刘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提名刘金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提名胡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提名李启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提名曾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各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董事、独立董
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
会提前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内
容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需以特别决议表
决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启用,届时原公司章程
作废。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6 日




                                   3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秦建斌:男,中国国籍,1968 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和
工程师、注册资产管理师职称,财政部 PPP 专家库专家。现任中原豫资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河南省焦作市财政局基建科科员、副科长,经济建设
科副科长、科长,副调研员,焦作市投资集团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 4 月起任

河南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资产运营和投资发展部主任,2015
年 3 月起兼任河南省财政厅PPP中心业务负责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起任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同时兼任省财政厅 PPP 管理中心业务负责人,2016 年 12 月起任中原豫资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秦建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潘晓林:女,中国国籍,1984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
学硕士,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河南省科技厅专家库成员、河南省发改委
服务业专家库成员。曾任解放军总后勤部所属军事经济学院财务系助理、河南省
财政厅预算局科长、IDG 资本投资顾问(挂职)、河南中豫现代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长、河南省领诚基金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河南省财新融合大数据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部总经理、
河南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监事、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晓林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汪耿超:男,中国国籍,1976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国际金
融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河南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
任、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省豫

资青年人才公寓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河南省中豫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河南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汪耿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
限公司任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侯杰:男,中国国籍,1982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学历,学士学位。历任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综合处副处长、洛阳万安
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挂职)、洛阳市冰雪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法人代表、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投资一处副处长。现任中原豫资投资
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河南省中豫文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河南省豫资浔龙
河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侯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汤群:男,中国国籍,1970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
任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苏州栖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苏

州卓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无锡锡山栖霞
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卓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汤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 5%以上股东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监事会主席,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5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
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海刚:男,中国国籍,1978 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律师。曾任南京
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裁助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南
京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南京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南京栖霞区
汇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海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公司 5%以上股东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歆(LIU XIN):男,澳大利亚籍,1977年生,经济学学士,商学硕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棕

榈园林(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刘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金全:男,中国国籍,1964 年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导,历任吉林大

学商学院院长、数量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教
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
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吉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教育部工商管理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6
评审专家,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金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志勇:男,中国国籍,1965 年生,中共党员,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
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现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 MPAcc 中心主任。曾任

广州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副院长,广州大学松田学院院长,
广州大学智慧金财税研究所所长,广东省智慧金财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粤
港智慧金财税联合创新中心主任。现兼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财政
会计学会会长,广州市会计师公会副会长,广东省税务学会理事,广州市审计学
会理事,广东省第六届学位委员会会计专业硕士教指委委员,广东省管理会计师

协会高校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
广州市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广州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专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委,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专家库专家,广东省科技厅专家库专
家,曾任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实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和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胡志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曾燕:男,中国国籍,1984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山大
学理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曾到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加拿大滑铁卢
大学、香港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访问与合作研究。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本科高校金
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青年工
                                    7
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量化金融与保险分会秘
书长与常务理事、中国运筹学会金融工程与金融风险管理分会常务理事、中国运
筹学会决策科学分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曾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启明: 男,中国国籍,1963 年生,博士、教授、博导。现任东南大学教
学委员会副主任、东南大学建设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东南大学 PPP 国际研究中
心主任,江苏省建筑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担任教育
部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指
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学会工程管理研究分会副理事长;中国建筑学会数字建

造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工程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等;十一届
江苏省政协委员。
    李启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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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1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
       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和其 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定,制订本章程。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章 党的建设
                                                     第一百六十六条    根据《党章》、《公司
                                                 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

                                                 展党的活动,健全组织体系,加强自身建设,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
                                                 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
                                                 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
       在第七章后增加一章作为第八章,后续
 3
       章节、条文序号自动顺延。                  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
                                                 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党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公司应为
                                                 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根据属地管理原

                                                 则组建基层党组织,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
                                                 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
                                                 《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党组织应当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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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
     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保障公司健康
     持续发展。
         第一百七十条     党组织的职权包括:

         (一)保障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
     战略决策;
         (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开展工作;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自身
     建设,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
         (五)凝聚职工群众,强化职工队伍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
         (六)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决
     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七)其他应由党组织研究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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