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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5-21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4-022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5月20日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交
   易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年5月19日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5月20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刘毅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16 人,代表股份 208,036,6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2%。
    2、现场会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207,850,4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8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2人,代表公司股份186,2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0.050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 207,965,7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数 7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弃权
       股数为 0 股。
   2、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07,965,7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数7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
       股数为0股。
   3、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07,965,7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数7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
       股数为0股。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07,965,7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数7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
       股数为0股。
   5、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07,965,7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数7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
       股数为0股。
   6、审议《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07,965,7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数7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
       权股数为0股。
   7、审议《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07,965,7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数7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
       股数为0股。
    8、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07,965,7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数7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
       股数为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赵世焰律师、邢玉晟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