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05-29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九安医疗
股票代码:002432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5-19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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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天津九安医疗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安医疗”)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九安医疗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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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九安医疗 指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减少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5-1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毅
注册编号:120193000002249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 刘毅 194,865.07 86.96
2 张凤云 2,210.07 0.99
3 李志毅 12,919.52 5.77
4 王任大 10,594.01 4.73
5 姚凯 3,488.26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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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24,076.93 100
二、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
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及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在公司任
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它国家/ 地
区居留权
刘毅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中国 无
三、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其他公司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主要是收回投资获
取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将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的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自2013年6月26日至2014年5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九安医疗的股份18,600,000股,累计减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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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比例占九安医疗的股份总数的5.00%。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3年6月26日至2014年5月27日减持情况:
减 持 股 数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股) (元) (%)
2013年6月26日 7,000,000 8.92 1.88 大宗交易
2013 年 7 月 10 日 至
3,534,000 8.33-9.89 0.95 集中竞价
2013年7月16日
2013年7月18日 4,000,000 10.74 1.08 大宗交易
2013年7月24日 2,983,006 11.33 0.80 大宗交易
2013年9月11日至
1,000,000 10.66-11.69 0.27 集中竞价
2013年9月27日
2014年5月27日 82,994 20.19 0.02 集中竞价
合计 18,600,000 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股东,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
定的情况,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
押、冻结。截止本公告日,石河子三和累计质押其持有的九安医疗股份64,07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22%,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96%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九安医疗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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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履行承诺情况
2010年06月10日,天津市三和工业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石河子三
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2010年06月10日,刘毅、李志毅、李贵平、姚凯、张凤云、王任大承诺,除
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可转让公司股份法定额度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不违反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的全
部股份锁定承诺。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商登记资料;
(二)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
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刘毅
签署日期: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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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天津
司
股票简称 九安医疗 股票代码 002432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 信 息披 露义 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新疆石河子
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信 息披 露义 务人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为 上市 公司
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91,957,667 股 持股比例: 51.6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18,600,000 股 变动比例: 5.00%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173,357,667 股 持股比例: 46.60%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 □ 否 √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是 □ 否 √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是 □ 否 √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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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1、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2、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刘毅
日期:20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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