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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9-19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4-047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
年9月11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4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姚凯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引进小米投资的议案》。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于2014年9月18日与Xiaomi
Ventures Limited(以下简称“小米投资”)签署投资协议。监事会认为引入小米
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引入小米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 BVI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加快发展移动医疗健康产业,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引入战略投资者,公
司拟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金额不超过50万美元,并由该公司
在开曼群岛设立子公司,投资金额不超过50万美元。监事会认为设立上述两公司,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设立上述两个公司。
    三、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境外子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其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 号—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调整后的境外子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
比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经营成果,是必要的、合理的,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
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非公开
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
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 18.40 元/股,该发
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2014
年 7 月 28 日至 2014 年 8 月 22 日实际交易总额/2014 年 7 月 28 日至 2014 年 8
月 22 日实际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竞
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4,000,000 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
除息、除权行为,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
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
投资者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
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的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限售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转让。若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发行对象的限售期需根据相关监
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募集资金投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1,000 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1      移动医疗周边生态及智能硬件研发基地                      48,066

    2      产品体验中心                                             6,636

    3      客户服务中心建设                                         1,437
    4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

   合计                                                            79,139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
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则超出部分
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
准方可实施。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