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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2014-09-19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4-05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8 日召
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同
意公司对国外子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该事项在
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变更的日期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
2、变更的原因
    公司应收账款分为内销和外销,外销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公司在 ODM/OEM
下的对境外客户出口,该模式是公司长期存在的主要外销模式,,主要结算方式
有信用证、即期结汇等方式,外销应收账款的信用期非常明确,其风险特征主要
以“是否超出信用期”作为衡量标准,对超出信用期的按照账龄分析法进行计提
坏账准备。一种是境外子公司在所在国国内销售自有品牌产品。近年来,随着公
司开展自有品牌的国外销售,境外子公司相继设立,公司产品运达境外子公司后
进入当地销售渠道,并给予当地渠道商 3 至 6 个月的信用期。在实际运行中,回
款受产品退换货和渠道商资金宽松程度的影响较大,导致境外子公司应收账款的
回款周期比较长,以“是否超出信用期”作为主要风险特征不能恰当地反映境外
子公司外销应收账款的风险状况。
    尽管境外子公司在境外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属于外销,但其与公司原有的
ODM/OEM 下的外销应收账款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为了更好地反映公司应收款
项的资产价值,公司将境外子公司应收账款从外销应收账款中区分出来,单独确
定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故构成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如下: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为: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境外子公司在所在国国内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本公司将应收账款按贸易方式划分为外销、内销
两个组合,均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信用风险组合                                     计提比例

                     信用期内    逾期 3 个月以内                    逾期 3 个月以上
 外销应收账款
                     不计提              50%                             100%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内销应收账款
                       5%                30%                  50%                     100%

   (2)本公司将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划分为备用金、押金和其他往来两个组合,均采
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计提比例
      信用风险组合
                                       1 年以内                       1-2 年          2 年以上
      备用金、押金                       5%                            30%              100%
        其他往来                         10%                           50%              1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境外子公司在所在国国内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如下: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为: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应收账款按贸易方式划分为出口外销、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三个组合,均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信用风险组合                             计提比例
                     信用期内      逾期 3 个月以内           逾期 3 个月以上
    出口外销
                      不计提            50%                       100%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境外销售
                        5%              30%            50%               100%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境内销售
                        5%              30%            50%               100%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划分为备用金、押金和其他往来两个组合,均采用账龄分
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计提比例
      信用风险组合
                                       1 年以内                     1-2 年       2 年以上
      备用金、押金                        5%                         30%          100%
        其他往来                          10%                        50%          1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境外子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能够更好地反映境外应收款项的风险状况及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业务的实际
情况,同时亦保持了应有的会计谨慎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进
行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更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境外子公司回款周期较长的特点,区分外销业务与境外子公司业务,
并根据应收款项的账龄单独确定境外销售应收账款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该
项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反映公司境外子公司业务
应收款项的风险状况及资产价值,同时亦保持了应有的会计谨慎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境外子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其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调整后的境外子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
比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经营成果,是必要的、合理的,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