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2014-12-30
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
专项说明
大华特字[2014]003325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1-2
二、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大华特字[2014]003325 号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安
医疗”) 2013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大
华审字[2014]005249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关于对天津九安医疗电子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字[2014]13 号)的要求,九安医疗董事会
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对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存在的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根据中
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批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的相关要求,我们对上述董事会作出的前期差错更正的相关情况说明
如下:
1.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内容
根据 2013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结果,九安医疗及其子公司柯顿(天津)电
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存在差错,具体内容
及影响见下表: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
前期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处理情况 累积影响金额
间报表项目名称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存在税法和会计差异,故财务
递延所得税资产 488,679.13
报表确认的研发费用的税前列支及加计扣除金
已经过 2014
额与实际纳税申报金额应形成暂时性差异,财务
年 12 月 29 日
报表未考虑该暂时性差异,少计应交税金同时少
公司第三届 应交税费 488,679.13
计递延所得税资产,应更正调整增加 2013 年 12
10 次董事会
月 31 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缴税费
批准
柯顿子公司 2013 年确认政府补贴收入 224 万元,
应缴税费 560,000.00
对应研发支出已作所得税税前列支但补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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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特字[2014]003325 号审计报告
未计交企业所得税,更正调整增加 2013 年 12
所得税费用 560,000.00
月 31 日应缴税费、2013 年度所得税费用
柯顿子公司财务报表在计算所得税费用时,确认
所得税费用 262,182.47
了研发支出的加计扣除,但实际汇算时未能进行
费用加计,更正调整增加 2013 年 12 月 31 日应
应交税费 262,182.47
缴税费、2013 年度所得税费用
2、前期差错更正处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九安医疗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处理,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影响
金额列示如下:
2013 年 12 月 31 日或 2013 年度
报表科目
重述前 调整金额 重述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7,979,157.96 488,679.13 8,467,837.09
应交税金 6,854,469.56 1,310,861.60 8,165,331.16
未分配利润 60,726,740.39 -822,182.47 59,904,557.92
所得税费用 560,478.45 822,182.47 1,382,660.92
净利润 -8,539,878.89 -822,182.47 -9,362,061.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46,130.24 -822,182.47 -9,168,312.71
3、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九安医疗对上述会计差错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规定。
本专项意见是我们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
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金福
中国注册会计师:滕忠诚
中国北京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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