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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独立董事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9-21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版)的议案》等议案
进行了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认真审阅,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
断,对本次会议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定价基准
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等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公司根据修订后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内容进行修订。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
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3、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修订系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
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修订不涉
及关联交易。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同意董事会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根据修订后的非公开发
行方案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签名:




    戴金平           刘军宁         张俊民




    签署日期:2015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