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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2015-09-21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5-03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的相关
要求,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就公司
采取的相关应对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 92,425 万元,非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300 万股(含本数)。
    根据 2015 年 5 月 6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的《关于 2014 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 元人民币现金,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7,44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的除权
除息日为 2015 年 6 月 29 日。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5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1、假设公司 2015 年 11 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
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7,300 万股;
    4、假设本次非公开的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 92,425 万元;
    5、假设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5 年度与 2014 年度持平;
    6、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目                                           数额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元)                                                          924,250,0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股)                                                             73,000,000
2014 年度现金分红(元)                                                             7,440,000
                                                                      2015 年
             项目                     2014 年                             本次发行后(不考
                                                        本次发行前
                                                                          虑任何募投效益)
期末总股本(股)                      372,000,000        372,000,000            445,000,000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747,677,601.07               758,752,957.24
益(元)
                          假设 2015 年净利润与 2014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197,500.53                  10,197,500.53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758,752,957.24      761,510,457.77      1,685,760,457.77
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          0.0274                  0.0270
每股净资产(元)                                2.04               2.05                  3.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5%               1.34%                   1.22%

    注: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

总股本;

    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

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4、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

至年末的月份数÷12);

    5、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

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移动互联网+健康管理云平台项目、产品体
验营销门店及客户服务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增加公司的
净资产。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将给公司带来收益的增长,但由于新建
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项目成熟、实现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效益尚未完全体现之前,公司的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的
增长幅度,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将面
临被摊薄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
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
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升公司综合研发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严格执
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提升公司综合研发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围绕公司战略主线,投向可穿戴设备及智能硬件、移动
医疗和健康大数据领域。作为传统企业转型而来的智能硬件企业,公司在硬件方
面的研发能力较强,但在产品定义、用户体验设计、应用程序开发、用户界面设
计等方面的能力还有待增强。随着用户数据的累积和健康大数据平台的逐步建
立,对公司在数据服务领域的研发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能够迅速扩大研发团队,补充公司需要的各领域的专业人才,更快完
成技术积累,形成“智能硬件+应用程序+云服务”的综合领先优势,从而提升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进一步加强品牌推广,提升客户体验

     国内智能医疗产品竞争日趋激烈,知名品牌将拥有更多的关注度和更强的市
场竞争力,品牌建设成为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通过合理布局线下终端渠道可以
对目标销售区域产生辐射作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品牌形象,提升产品的覆盖率。
线下产品体验营销门店可以让客户直观感受公司智能移动医疗产品,提升客户体
验,促进销售。良好的客户服务将帮助公司维护现有市场份额,并增强新产品的
市场推广效果,抢占未来市场增长空间。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九安医疗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
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
险;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
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
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