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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5-17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7-032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2、召开时间: 2017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5 日~2017 年 5 月 16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5:00
至2017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三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总经理李志毅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 171,549,1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6365%。
    2、现场会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171,538,70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634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4%。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210,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359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4%。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71,538,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
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1,53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1,53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1,53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53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8981%;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9%;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审议《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53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981%;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1%;
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981%;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2016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1,538,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8981%;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张俊民先生代表三名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
提 交 了 述 职 报 告 。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6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全 文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赵世焰律师、韩娅君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