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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扬: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程光明)2019-04-23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程光明作为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相关资料,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
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为 10 次,
实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为 10 次,并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参加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为董事会做出的
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在 2018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
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8 年 2 月 11 日,本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3 月 9 日,本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董
事会换届选举和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2018 年 3 月 26 日,本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8 年 4 月 16 日,本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下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2、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4、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6、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同时,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五)2018 年 8 月 9 日,本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下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2、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2018 年 8 月 22 日,本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延续实
施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8 年 10 月 30 日,本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为公
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八)2018 年 12 月 21 日,本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
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多次
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市场开拓、新
产品研发、内部控制管理、风险防范以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的介绍和汇报,重点
检查了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股份回购情况
以及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时刻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变化以及公司
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关注媒体、网络上有关公司的报道,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优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切实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8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通过听取公司相关工作
人员的汇报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进展、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
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化运作、风险防范等情况;严格监督公
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披露相关信息,使广大投资者能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积极参加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种培训会,及时了
解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最新修订情况,认真学习最新的规定和要求特别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通过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
    五、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情况
    2018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与其他委员一起认真研究
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和市场竞争格局,结合公司发展状况和实
际经营管理情况,通过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公司战略规划、产业布局、业务发
展、经营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的发展质量。
    六、年报工作履行的职责
    本人在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
理层对公司 2018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
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
掌握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公司的整
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gm123@163.com




                                                        独立董事:程光明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