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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森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011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
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
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在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
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
报表。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已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2018年10月22日开
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
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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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上述会
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记账本位币的会计政策
       子公司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森香港”)2005年成立至今均采用港
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兴森香港是公司海外贸易平台,考虑到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情况,
主要资产及负债均以美元计价,为了更加客观的反映兴森香港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公司慎重考虑并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及当前经济环境情况,决定于2019年4月1日起将记
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美元,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兴森香港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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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
目的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
“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仍在
营业外支出科目列示;
       (4)、新增“其他收益”项目,用以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5)、“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
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
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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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
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
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 年初变
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
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记账本位币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因此次变更记账本位币对于以前年度列报净利润
的累积影响的追溯不切实可行,故本次记账本位币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从2019年4
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
币。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结合子公司兴森香港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考虑到该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情
况,主要资产及负债均以美元计价,将兴森香港的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美元,有
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
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和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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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记账本位币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结合子公司兴森香港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考虑到该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情况,
主要资产及负债均以美元计价,将兴森香港的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美元,有利于提
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一)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和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记账本位币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子公司兴森香港记账本位币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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