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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森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7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107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下午15:3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
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至2020
年11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91,375,261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829%。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80,432,12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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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
数量为10,943,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观韬中茂(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增进和王晶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提案,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1,09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51%;反对276,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949%;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增进律师、王晶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兴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名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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