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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森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08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7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有关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经
讨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对邱醒亚先生、曾志军先生、蒋威先生、刘湘龙先生、
乔书晓先生、蒋威先生的聘任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经审
阅上述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未解
除的情况,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邱醒亚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聘任曾志军先生、刘湘龙先生、乔书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蒋威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方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瑞林                        王明强                      朱   宁



                                                      二○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