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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森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22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58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森科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
议于2021年6月21日下午15: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
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
9:15至2021年6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邱醒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3人,代表股份255,121,518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17.1463%。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人,代表股份 251,288,57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6.8887%;

                                    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人共计 20 人,代表股份 3,832,94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57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
所罗增进和杨健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55,100,6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8%;
反对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弃权 1,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增进律师、杨健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兴森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名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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