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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森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12-24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12-112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威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7,5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146%,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8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7%,不
超过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威先生《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蒋威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1,87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0037%,不超过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根
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蒋威先生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
规定,即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
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
制性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规定;本次减持计划与蒋威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
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蒋威先生将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及是否
实施、能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
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蒋威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