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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明星辰: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2-24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1-008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须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15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3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3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3 月 15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3 月 9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1 号楼
       启明星辰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对外转让已终止募投项目资产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要求,上述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上述信息披露媒体的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对外转让已终止募投项目资产并将回收资金永久
     1.00                                                                          √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联系方
式,须在登记时间 3 月 10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3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
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详见会议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779006
     联系传真:010-8277901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1 号楼启明星辰大
厦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人:钟丹、刘婧
     (二)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
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启明星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2439”,投票简称为“启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3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5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启明星辰信息技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对外转让已终止募投项目资产
  1.00                                                        √
            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
         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
         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名称(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证件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