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土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上午 12:30 在财富广场闰土大厦 1902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8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
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张志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的
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决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决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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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
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
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决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
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该决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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