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南: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独立董事意见书2019-05-18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
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经第三届董事会提议,提名向祖荣、王新立、陈澄、刘龙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锋、蔡建、郑东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公司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经第三届监事会提议,提名胡珍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公司监事
会关于该事项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向祖荣、王新立、陈澄、刘龙四位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同意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锋、蔡建、郑东平三位均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胡珍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监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签字:
胡晓明____________ 唐林林 ____________ 曾会明 ____________
2019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