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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晨鑫: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01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2-036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被否决的议案为《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视频会议时间: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1
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4 日。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采用网络投
票的方式进行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郁波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股东投票(包括参加视频会议的股东投票)均通
                                    -1-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股东资格由前述网络投
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相关资料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802名,代表股份390,048,3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329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和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4,661,2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2.7259%;
反 对 106,583,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256%;弃权
38,804,1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30,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485%。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6,199,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3.1203%;
反 对 106,453,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2923%;弃权
37,395,3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88,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5874%。
    3、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35,025,1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554%;
反 对 151,471,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8.8341%;弃权
3,551,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9105%。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45,765,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3.0089%;
反 对 106,270,5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2455%;弃权
38,012,5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12,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7456%。
                                   -2-
    5、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484,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3.7061%;
反 对 102,972,1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3998%;弃权
38,591,8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7,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94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3,483,2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7.4207%;反对 102,972,1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52.7935%;弃权 38,591,8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97,8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859%。
    6、审议未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146,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9852%;
反 对 356,404,8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745%;弃权
2,497,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64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1,146,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686%;反对 161,403,6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82.7511%;弃权 2,497,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03%。
    7、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6,249,5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0.5693%;
反 对 150,081,7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8.4777%;弃权
3,7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953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未取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912,0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210%;
反 对 111,294,5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8.5335%;弃权
36,841,8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46,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3-
东所持股份的 9.4454%。
    9、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3,930,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5.1024%;
反 对 97,881,089 股, 占 出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股份 的 25.0946% ; 弃 权
38,236,6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8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8,929,4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0.2129%;反对 97,881,0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50.1833%;弃权 38,236,6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8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038%。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总回避表决股数为 195,001,2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39,394,6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1.4672%;反对 45,232,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904%;
弃权 10,4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39,394,6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1.4672%;反对 45,232,2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23.1904%;弃权 10,4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25%。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总回避表决股数为 195,001,2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50,790,3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097%;反对 42,279,8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767%;
弃权 1,97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50,790,3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097%;反对 42,279,8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6767%;弃权 1,97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2,700

                                     -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36%。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8,027,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1.2802%;
反 对 76,945,851 股, 占 出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股份 的 19.7273% ; 弃 权
35,075,1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5,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8.9925%。
    13、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59,084,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6.4236%;
反 对 93,220,837 股, 占 出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股份 的 23.8998% ; 弃 权
37,743,5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18,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6766%。
    14、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59,813,5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6.6106%;
反 对 90,609,537 股, 占 出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股份 的 23.2303% ; 弃 权
39,625,3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99,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1591%。
    15、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62,020,4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764%;
反 对 90,100,837 股, 占 出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股份 的 23.0999% ; 弃 权
37,927,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99,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7237%。
    16、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262,566,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3164%;
反 对 87,957,937 股, 占 出席 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 持 股份 的 22.5505% ; 弃 权
39,523,7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99,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133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
上通过。
    17、审议未通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5-
    表决结果:同意162,673,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7059%;
反 对 89,010,93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22.8205 % ; 弃 权
138,364,4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35.4737%。
    18、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263,473,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7.5488%;
反对87,674,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4780%;弃权38,900,42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99,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2%。
    19、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49,971,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0872%;
反对99,885,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6086%;弃权40,191,2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3,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0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名称:朱奕奕、邵锴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备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6-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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