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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鑫退:关于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2022-06-10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晨鑫退           公告编号:2022-038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2022年6月6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
6月24日。
       3.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股
票将交易5个交易日,剩余10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
慎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
       5.提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
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深股通投资者未在退市整
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的,后续进入退市板块后可能无法转让。
       6.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
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496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
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6日进入
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晨鑫退

                                      -1-
    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
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2年6月6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
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
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
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
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
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
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于退市整理期首日开市前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
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
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
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
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
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
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
聘请股份转让服务券商,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洽谈股份转让服务券商,待确定后公司将按照《股票
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重要事项
    提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
                                  -2-
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深股通投资者未在退市
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的,后续进入退市板块后可能无法转让。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
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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